拍卖公告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5月23日上午11时至2021年5月24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工行融e购”(http://mall.icbc.com.cn/)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案号:(2021)新2222执恢27号;巴里坤明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约100吨废铁,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价:185300元;
起拍价:185300元;
保证金:35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1、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必须持国家认定的相关废品回收资质、企业资料等在2021年5月21日17点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否则竞买人私自报名行为视作为无效(联系人:赵主任 18768880031)。
2、本次拍卖的标的闲置、存放时间较长,保管、保养不善,评估报告所列财产的数量可能存在短少现象,标的实物存在污损、锈蚀、损坏等情况,状况较差,均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重量、质量、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对其买受标的的使用和处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违者,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转让交接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所产生的税金、交易费以及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防火、防盗、拆解、拆除、装卸、搬运、清理、运输、维修、销售、使用、质量、安全及其它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交接过程中,法院不再对标的实物进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一一清查核对,以交接时实物现状为准,在标的所在地整体一次性移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中存在争议部分的,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交接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20日17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及告知的,自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工行融e购”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6月1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转账付款,详细请咨询拍辅机构。
1、成交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3686005621461;行号:103884228907)。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拍卖结束出局后,保证金会原路退回至余额当中,会受余额提现收费影响。如果该部分余额是通过银行卡充值的,您可以通过原路充值退回功能,免费将余额提现至充值时使用的银行卡。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赵主任 18768880031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